作为商会的监事长,既是商会理事会常务班子成员,又是商会监事会中的班长,对于这种具有双重身份,肩负双重任务的商会领导干部,如何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,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,我个人认为应主要把握和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:
一、正确处理商会常务分工与商会监事会主管的关系。
商会理事会常务副会长、商会监事会监事长两个职务集于一身,又要充分发挥商会监事会的积极作用,做好对理事会工作的有效监督,这两者之间既有一致性,也有差异性。对此,作为一名处于这种方位的商会领导干部。首先,就要在思想上明确认识两个职务的一致性,监事会是商会理事会会长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,监事会和理事会的总任务、总目标是一致的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监事长和理事长这两个职能就有着必然的一致性,而且是把握住这个一致性就要做到身兼两个职务,心想一个目标,坚持做到三点:一是监事工作要到位,不越位,坚持组织原则性,模范地贯彻执行常务会的决议、决定和各项制度,顾全大局,服从整体工作部署,尤其是常务会议定下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务必落实到位,但也不能超越监事会的职责范围的工作,多做事未必是好,这样有时适得其反,故千万不能越位;二是工作安排要注意余监事会工作紧密合拍,做到互相协调,对常务会、理事会已经决定的制度和事项,监事会成员要积极配合,认真带头执行;三是发现理事会确定的制度和决议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和矛盾,监事会要及时向理事会回报、反馈信息,提出建议,以取得理事会长对监事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,推动商会工作的活跃开展。
其次,还要明确认识两个职务的差异性。理事会常务是商会的重要职务,监事长也是在商会内部负责监督工作的关键职务,两者性质不同、位置不同、要求也不同,从理事会常务角度是分管,从监事会角度是主管,所以,监事长的主要精力应抓好商会的监督管理工作,并通过自己的工作来体现会长对监事工作的领导,在会长的领导下实施监事会的监督职能。为此,作为监事会的监事长又是监事会的“班长”,一是要敢于“演角色”,要去掉那种认为开展民主监督是给理事会出难题、找麻烦,导致与理事会不能保持一致等思想顾虑。其次要打消
监事会工作是吃力不讨好、得罪人的工作,要把接受理事长领导与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大胆实施监事会的监督职能,,监事会的同志要敢于站到民主监督的第一线,组织监事会全体同志积极主动作为在商言商,维护商会监事会的民主监督权利;三是当好“班长”,监事长是理事会常务职务,自身不必事必躬亲,不宜直接进行监督,但必须当好“班长”,做好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工作,注意发挥其他监事成员的作用,在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批评时,要从善意出发,做到对事不对人,既要有原则性、严肃性,也要有包容性、和谐性。
二、正确处理好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。
商会组织是社会团体组织,具有统战性、经济性和民间性的有机统一,社会团体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贯彻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约束”的工作方针,其主要职能是:积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法规,提高全体会员的法制观念,自觉依法经营,引导教育会员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、奉献社会、致富思源、富而思进、扶贫解困、回馈社会、创办实体经济,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商会的重心工作必须坚持“服务立会”的宗旨,做好三大服务即:“为会员服务、为政府服务、为社会服务”,监事会工作自然不能例外,必须紧紧扣住“三大服务”工作这根弦做好工作,作为监事会更要带头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理事会工作的关系,使二者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,具体来讲注意处理一下三方面的关系:
(1)、换位思考,补台不拆台。
商会监事会的工作比起理事会工作相对超脱,理事会工作是千头万绪、错综复杂,在此,某些工作和执行制度不到位的地方,监事会要善于换位思考,尽力去弥补工作中的缺陷,要维护好班子的团结,做好补台工作,使之商会班子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(2)、不越权、不推诿、勇于负责。
对商会的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理事长请示、汇报,得到理事长允许或指示方可遵照实施,反之超越了理事长的权力,一则对理事长不尊重,乱了中心;二则打破了整个工作计划,削弱了班子的战斗力。监事长一定要在理事长的统一指挥下,积极完成自己的分管工作,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勇于负责,动脑筋、想办法,不能大事小事都推给理事长,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,应果断决策,勇于负责。
(3)、揽过不揽功,让人一步天地宽。
作为监事长,在商会理事会身处常务副会长的地位,实际上是副职,那么作为副职要时时、事事、处处为正职考虑,向班长负责,用人之长补己之短。在监事会与理事会之间,围绕着权、利、理常常发生矛盾和冲突,是争是让,这不仅反映一个人的自身修养,而且反映一个人的处世艺术。一个领导者只明白“争而得之”是不行的,还要知道“让而得之”的道理,理事长和监事长之间要相互忍让、相互尊重,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。
三、正确处理好监事会内部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。
在商会监事会班子中,每个成员都是兼职的,各人都有各人的事业,存在着年龄、文化、工作能力和地区性的差异,要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推动监事会的工作。在实践中,我认为要让“副职”在班子中得到有效地发挥,必须找对位子,在思想观念上要有新的转变,必须增强四个意识:
一要增强整体意识。监事会班子成员即正副监事长和成员都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,因此,不管来自江西哪个地区、哪个县市的,在工作中要一视同仁,不能搞区域性的小团体、小帮派,要加强团结、明确分工、责任到人,使其有职、有权、有责。
二要增强“互补”意识。监事会班子成员人数不多,但各位成员的年龄、素质、界别同样存在差异,这是监事会的特点,身为班长的商会监事长要善于协调成员之间关系,做到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这样,才能有效地发挥监事会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作用。
三要增强“公仆”意识。监事会成员要重树“公仆”形象,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,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落实作出的决议、决定和各项制度,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,一切按商会“章程”和商会制度办事。
四要增强“团结”意识。监事会长要善于团结“一班人”合作共事,同事之间要互相信任、善于授权,把权力交给下面,把责任留给自己,让下层同志大胆去工作,他们在工作中遇到难题要给予支持,生活中遇到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,团结一致、扎实工作,自觉维护商会团结的良好氛围。
俗话说:“打铁还得自身硬”。要做好商会监事会工作,其监事会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;带头执行商会“章程”;带头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制度。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讲原则、讲公道、讲公正,既要有原则性、严肃性,也要有包容性、坚韧性,只有这样,才能开创监事会工作的新局面。
( 刘伟 丹阳市江西商会监事长)